今年8月底,備受關注的“認房不認貸”政策陸續(xù)落地一線城市——廣州和深圳。
先是8月29日,廣州官宣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(yōu)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》,提到: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,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,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,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(zhí)行住房信貸政策。
8月30日晚間,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、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、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深圳監(jiān)管局發(fā)布《關于優(yōu)化深圳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》。提到: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,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,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,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(zhí)行住房信貸政策,另外補充,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。
認房不認貸,到底是什么意思?
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,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,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,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(zhí)行住房信貸政策。
通俗來講,即使家里之前已經買了一套房,現(xiàn)在想要換一套更大的房子,那么只要把舊房子賣掉之后再買新房,新房的利率還是按照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優(yōu)惠利率。該通知下發(fā)后,如果您在老家有一套房,想要在北京再買一套房,那么也可以享受首套房優(yōu)惠。
“認房不認貸”的情況下,購房人需要注意什么?
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提醒網友應注意以下三點:
第一、遠離囤房、炒房。雖然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首套房優(yōu)惠在地域上的限制,但是不建議普通家庭囤房、炒房,房屋不是“理財產品”,房住不炒早已是大趨勢,不要把買房當作一種牟取暴利的渠道。
第二、盡量不要選擇“無縫銜接”式換房。最好等到第一套房徹底過戶后,再去購置第二套房,給自己留有應對突發(fā)狀況的時間。如果一定要“無縫銜接”式換房,那么在出售第一套房的合同中,一定要對買家的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,盡量降低對方的違約風險。
第三、“認房不認貸”并不是全國范圍內強制實施,而是根據各個城市的需求,由城市自主選用。因此,如果您有換房的需求,最好先到當地相關部門了解具體內容后再考慮。